基督教研究學士 / 文憑 / 證書課程
宗旨:
為中學或以上程度之信徒提供基礎而又實用的神學訓練,俾能在信仰知識及生活實踐上得到全面的裝備,於社會崗位上見證基督福音,及於教會崗位上更有效地發揮其「信徒皆祭司」之職份。
對象:
有心志追求信仰知識及靈命成長、認真求學、並願意實踐信仰及委身事奉的信徒。
申請資格:
證書課程
1. 重生得救、心志成熟及行為良好之基督徒,並已受浸加入教會。
2. 獲教會牧師或傳道之推薦。
3. 申請人之學歷須具中學畢業及會考合格證明。如未能符合此學歷要求,年齡達二十五歲或以上可作個別考慮。
文憑及學位課程 :
1. 重生得救、心志成熟及行為良好之基督徒,並已受浸加入教會。
2. 獲教會發信推薦。
3. 申請人之學歷須具中學畢業及會考合格證明,並曾最少完成一年的預科課程。凡未能符合此學歷要求而又極願修讀此課程者,可以「特別生」資格申請入學。「特別生」資格如下:
4. 已完成「基督教研究證書」或「音樂事工證書」課程並獲良好成績 或
5. 年齡達三十歲以上。
6. 申請修讀「音樂事工」人士須具備英國皇家音樂學院五級樂理證書或同等學歷,並接受本部之音樂理論、聲樂及樂器(如有)甄別試。
課程結構 :
1. 此乃一夜間兼讀之證書、文憑及學位課程,學員可直接報讀個别課程,或經評核後按步晉升。
證書課程:分為基督教研究證書及音樂事工證書。
文憑課程:分為聖經研究文憑、音樂事工文憑及關顧與輔導事工文憑。
學士課程:分為主修聖經研究、音樂事工及關顧與輔導事工。
學員在完成證書/文憑課程後,如報讀文憑/學士課程並獲取錄入學,全部有關學分(已取得及格之科目)均可獲豁免。
2. 課程要求、修讀年期及完成期限如下:
頒發 課程要求 最快完成 每週上課 完成期限
證書 8個學科 (24學分)1年 2晚 2年
文憑 30個學科 (90學分)3年 2-3晚 5年
學位 54個學科 (162學分)5年 3晚 8年